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26/09/01 1.8w 阅读 449 点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净化医疗卫生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包括雇佣人员插手医疗纠纷、煽动聚众闹事、暴力威胁伤害医务人员、非法干预医疗纠纷调解处置;职业医闹通过设灵堂、拉横幅、聚众围攻、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黑恶势力非法干预医疗机构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等问题线索。

(二)各类非法行医及违规诊疗乱象。包括无证行医、“黑诊所”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虚假诊疗、术中加价、乱收费、诱导消费、欺诈强制消费;非法采供血、“黑救护”违规运营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三)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被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为由,假借知情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曝光、差评等方式对受害者施压,恶意索要赔偿等问题线索。

(四)长期盘踞医疗机构周边的医托、号贩子、“血头血霸”等黑恶势力,倒卖就医号源、垄断就医资源、操控非法采血,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等问题线索。

(五)系统干部职工包庇纵容涉黑涉恶行为,为非法行医、违规经营充当“保护伞”,履职不作为、乱作为、徇私庇护,参与黑恶相关活动等。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行业乱象、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线索。

二、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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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报须知

1.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反映问题线索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3.举报内容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