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8/24 3.4k 阅读 331 点赞

为贯彻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简称“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二)趋利性执法。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

(六)乱查封。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1.来信举报:邮寄至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和监督科(法规科)。

2.来电举报:0701-667406。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其他说明

1.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作出复议决定、生效裁判的,不予受理。

2.举报线索时请注明“行政执法问题线索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