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整治再次排查工作的公告

2026/08/11 2.8k 阅读 220 点赞

委机关各科室、各市出资监管企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持续整治“吃空饷”、解决“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根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委机关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各市出资监管企业所有在册干部职工(含劳务派遣员工)。

二、排查任务

对各类人员应在岗不在岗且违规违纪领取工资、津补贴,以及长期不承担实际工作职责、经常性脱离岗位等问题进行排查。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的;2.因请假、因工外出期满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但未终止(解除)的;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7.病假期间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待遇,以及提供虚假、伪造医疗机构证明材料领取病假待遇的;8.违规办理停薪留职的;9.违规选派、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10.其他需要纳入排查整治的情形。

三、工作要求

各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排查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的重要举措;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坚决防止和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向后任甩锅”等错误行为;要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对“吃空饷”单位和人员,由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追缴相关资金,对涉及利用职权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提供便利或者纵容包庇的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监管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再次排查工作,并于8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再次排查报告和相应表格至市国资委党政办公室。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举报有关问题。

电子邮箱:ytsgzw@163.com   联系电话:0701-6441806

2026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