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聘任李虹等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的通知 2018/07/15 9.8k 阅读 392 点赞 查看原文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聘任李虹等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之规定,经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 仲裁员:李虹、钟先华、邓翔宇、谢鹏、程谨志 书记员:梁卉 2018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