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聘任李虹等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的通知

2018/07/15 9.8k 阅读 392 点赞

关于聘任李虹等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之规定,经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鹰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

仲裁员:李虹、钟先华、邓翔宇、谢鹏、程谨志

书记员:梁卉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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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