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鹰潭市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2026/02/09 8.2k 阅读 444 点赞

编号:验收回执〔2026〕3号

报备申请单位

鹰潭市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30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陈晓瑞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鹰潭市水利局

2026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

鹰潭市水利局0701-64402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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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