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飞翔职业培训学校等单位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鹰潭市飞翔职业培训学校对徐芳荷等45人开展了共3期班的保育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对曾浏娟等66人开展了共3期班的育婴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鹰潭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对付年等41人开展了2期美发师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鹰潭市佳晏职业培训学校对徐红云等17人开展了1期班的育婴员的就业技能培训,江西省良健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鹰潭市技工学校对汪嘉乐等90人开展了共3期班的餐厅服务员的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鹰潭枫丹白露酒店有限公司委托鹰潭市技工学校对张全明等61人开展了共2期班的餐厅服务员的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及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规定,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经审核,拟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及培训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1月26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映,监督电话:6275386。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拨付补贴。
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
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