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公告公示

转发公安部通缉令:(B级)丁伟群(公缉[2017]3号)

2017/03/09 6.6k 阅读 199 点赞

转发公安部通缉令:(B级)丁伟群(公缉[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 鹰潭市公安局

2016年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造冰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冰毒63公斤,捣毁制毒加工厂(点)2个,缴获毒品半成品1.58吨及大量制毒工具。经查,丁伟群涉嫌在该案中提供制毒原料,现在逃。
    丁伟群(在逃人员编号:T4506210009992016120003),绰号:“大鼻子”,男,35岁,汉族,户籍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身份证号:441522198103100659,身高1.68米左右,广东陆丰市口音,体型偏胖。
    请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并速告我部二十一局。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