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鹰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来源: 鹰潭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2022年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经培训且考核合格;
(2)2020年入职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培训且考核合格;
(3)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人员;
(4)此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人员;
(5)调入到我市符合注册条件,而原单位又未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
2.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时间安排(9月11日-11月30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11日-9月28日。
(二)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时间:9月11日-10月31日。
(三)复核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四)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
三、注册程序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申请人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续签的需提供之前聘用合同的复印件);
4.近五年的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江西省教师业务管理平台截图并盖单位公章);
5.近五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再次注册人员需提供学分周期合格证书(江西省教师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下载并盖单位公章);
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申请首次注册,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只提供入职以来的。
四、其他事项
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教师培训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鹰潭市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