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银行电汇撤回撤销进行诈骗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01日 来源: 办公室
近期,一些省市出现了利用银行电汇撤回撤销制度进行诈骗的案件,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的预防此类案件在我县的发生,维护辖区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法经济利益,现特提出预警。
案例:一企业经营者何某报案称: 11月26日,何某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我已经将2.3万元货款通过银行电汇到你个人帐户上,银行电汇回单1分钟前发到了你公司传真上,上面有银行的转账章,请您速装车发货”。发短信的人派来的货车就停在公司仓库门前。何某看到电汇回执单传真后,就毫不犹豫地发货。两天后,何某到银行提款,发现这笔电汇根本没有入帐。经联系对方银行获知,该电汇确实存在,但电汇办理后一个小时,汇款人便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该笔银行电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同意撤销该笔电汇,并收回了银行电汇回执单。
分析:经调查发现,诈骗人恰恰是利用了银行电汇撤回撤销制度,在一个小时内将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并传真给对方,成功实施了诈骗。目前,银行在办理电汇程序中,均有可撤回撤销制度,只是时限不尽统一。因电汇从汇款人付款到收款人收到有一个过程,有的银行规定,吸要款未到对方帐上就可办理撤销;有的低级别银行受权限约解付大额电汇款项需要逐级上报授权,在上报过程中可撤回撤销;有的甚至规定即使电汇款已到对方帐上,只要电汇人出具证明,仍可办理撤回撤销业务。电汇撤回撤销制度使汇款人在拿到汇出银行的电汇凭证后,在一定时间内仍可支配汇款的汇出或收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和人们对银行的信任,交易时采用电汇付款,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受害者以打消其顾虑,待达目的后立即将汇款撤回,成功实施诈骗。
对策:针对这种诈骗手段,笔者认为,一方面建议金融机构要对电汇撤回撤销制度加以完善,并予严格管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社会;另一方面建议我们公安民警充分利用大走访的契机,加强宣传和预警,提醒企业、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时,不要只看到汇凭证就轻易履约,要确定钱已到账并已不可撤回再履约,才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企业经营者何某报案称: 11月26日,何某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我已经将2.3万元货款通过银行电汇到你个人帐户上,银行电汇回单1分钟前发到了你公司传真上,上面有银行的转账章,请您速装车发货”。发短信的人派来的货车就停在公司仓库门前。何某看到电汇回执单传真后,就毫不犹豫地发货。两天后,何某到银行提款,发现这笔电汇根本没有入帐。经联系对方银行获知,该电汇确实存在,但电汇办理后一个小时,汇款人便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该笔银行电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同意撤销该笔电汇,并收回了银行电汇回执单。
分析:经调查发现,诈骗人恰恰是利用了银行电汇撤回撤销制度,在一个小时内将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并传真给对方,成功实施了诈骗。目前,银行在办理电汇程序中,均有可撤回撤销制度,只是时限不尽统一。因电汇从汇款人付款到收款人收到有一个过程,有的银行规定,吸要款未到对方帐上就可办理撤销;有的低级别银行受权限约解付大额电汇款项需要逐级上报授权,在上报过程中可撤回撤销;有的甚至规定即使电汇款已到对方帐上,只要电汇人出具证明,仍可办理撤回撤销业务。电汇撤回撤销制度使汇款人在拿到汇出银行的电汇凭证后,在一定时间内仍可支配汇款的汇出或收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和人们对银行的信任,交易时采用电汇付款,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受害者以打消其顾虑,待达目的后立即将汇款撤回,成功实施诈骗。
对策:针对这种诈骗手段,笔者认为,一方面建议金融机构要对电汇撤回撤销制度加以完善,并予严格管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社会;另一方面建议我们公安民警充分利用大走访的契机,加强宣传和预警,提醒企业、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时,不要只看到汇凭证就轻易履约,要确定钱已到账并已不可撤回再履约,才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