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原因
发布日期: 2013年06月26日 来源: 鹰潭市公安局
一是天气转热后贸然下水游泳人员增多。由于气温回升,许多学生便结伴到溪滩、河沟及水库中游泳纳凉,尤其是有的水域水情相对复杂,部分中小学生不明情况贸然下水,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部分学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不到位,引发安全隐患。由于部分家长、学校的疏于防范,许多中小学生往往在双休日偷偷至溪滩、水库中游泳。
三是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由于中小学生对在深水中游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认识,特别是一些异地人员子弟、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旦天气转热,学生就常常结伴到无人看管的溪滩、水库中游泳。
二是部分学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不到位,引发安全隐患。由于部分家长、学校的疏于防范,许多中小学生往往在双休日偷偷至溪滩、水库中游泳。
三是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由于中小学生对在深水中游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认识,特别是一些异地人员子弟、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旦天气转热,学生就常常结伴到无人看管的溪滩、水库中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