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误入高招诈骗圈套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 鹰潭市公安局
马上一年一度的高考临近,骗子也蠢蠢欲动,各种诈骗手段都等着高考结束进行实施,根据往年的诈骗方式来看,各种诈骗手段令人防不胜防。根据我市近几年办理的诈骗案件情况来看存在几种情况。
第一,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自考、网络远程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把自考复习班、网络教学班的入学通知书来骗取家长和考生。考生拿到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普通高校通过高考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今后取得的毕业证书也往往不是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第二:假递录取通知书骗取入学费用。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一些不法分子冒充高校招生办人员,利用网络信息,伪造相关录取公文,并制作假印章,向考生送递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并让家长将学杂费等打入指定的银行帐号骗取钱款。
第三:以“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名义实施诈骗。高考期间,往往有不法分子利用国家自主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政策和,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可为考生补办报名手续,安排招生计划,以榨取家长钱财。
二、招生诈骗的危害性:
以上例举的三类招生诈骗手法是以往诈骗案件中比较常见的,近年来不法分子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也日益增加,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不少家长和考生出于侥幸心理和“宁愿花钱,也要上大学”的想法上了当。落入招生骗局后,群众损失的不仅是钱财,更为重要的是耽误了考生的前程。一些考生原本能上其他高校或者复读,但因为上当后延误了时间而痛失升学机会;由于考生与考生、家长和家长之间的联系,还有可能会导致受害者范围扩大的情况出现。
鹰潭警方提醒:遇到以高考招生为名的各类信息,要稳定心态,最好先打电话到权威部门核实后再作判断。特别是提醒广大考生家长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冷静,防止入了骗子的圈套。现在各高校的招生计划都会在相关官方网站、报纸、招生简章上向社会公布,绝不可能像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搞到招生指标”。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或“随意招生”,高考招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所有招生计划都是由国家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国家批准或者未向社会公布的,不能安排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