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监控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为强化我市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全面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化、信息化,为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市区有关路段实施交通监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我市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鹰东大道鹰潭师范学校门口、正一观路、上清宫路等交通拥堵路段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对正一观路至环城路出口、上清宫路至环城路出口均执行禁止左拐弯、禁止直行(允许右转弯)的通行管理规定。
二、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我市以下学校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道路实施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早上放学时段和下午放学时段除外):第四幼儿园、第十小学、第八小学、第四小学、第九小学、第一小学、第六小学、第十一小学、港口小学、第三中学、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
三、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我市月湖区东外环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路口、320国道与东外环路交叉路口共2个路口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
四、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我市禁止货车通行的高新区创景路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
五、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我市单行道路四青巷(八小门口路段)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
六、自2021年1月10日起对高铁北站地下通道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对违法逆向行驶车辆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交通管理措施。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在包括上述路口新建电子警察系统,对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违法停车(停车泊位除外)、逆行、倒车、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视频摄像自动抓拍手段进行监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