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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

2013/11/24 8.5k 阅读 77 点赞

关于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5日

赣人社字[2013]26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调整如下:

  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特殊津贴的发放对象及管理等事项仍按照赣人字[2008]281号文件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