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2日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即日起,我市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全面启动,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
一、在江西注册落户,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
三、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四、受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6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以上亏损的企业或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企业。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2018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3.8%。组织开展职工培训,2018年实际使用培训经费额达到当年应提取职工教育经费额,2019年报告期实际使用培训经费额超过上年度应提取职工经费额50%以上。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认,我市返还标准为每人7560元。
困难企业申报已于7月1日正式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参保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高新区、贵溪工业园区、余江工业园区参保企业可到所在园区人社部门申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受理)电话
鹰潭市就业局:0701-6275335
贵溪市就业局:0701-3771330
余江区就业局:0701-5881927
月湖区就业局:0701-6221105
高新区人社局:0701-63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