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鹰潭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社会公告(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一、贵溪宗发木竹制品厂欠薪案:
贵溪市宗发木竹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MA35KAGT2K,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文坊镇虹桥村,法定代表人:江元寿(身份证号码:360***1969********),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力峰(身份证号码:232***1978********)。
2019年12月9日,贵溪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贵溪市宗发木竹制品厂拖欠员工工资合计119493.6元。经贵溪市劳动监察局初步查实并立案后,贵溪市人社局于2019年12月25日对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整改。2020年4月10日,贵溪市人社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2021年1月14日,该案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局处理。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