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5/12/03 3.6k 阅读 69 点赞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51《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574号),现将我省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护理学初级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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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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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卫人字〔2023〕33号规定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三年申报。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初级职称

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士资格考试。

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护师: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2.中级职称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三、考点设置

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设置考点,各设区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中央驻赣单位、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名并参加考试。在昌省直单位考生选择省直考点报考。

四、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5122—15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生成打印《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见附件1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2025123—1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25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资格审核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自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名点资格初审、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复审、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考点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资格审查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考点于20261月2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和审定工作,相关工作由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后,打印《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报名点须对报考人员《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其符合报名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名点在《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审的基础上,对照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在《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定合格”意见并盖章;审定不合格者,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如有《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各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考区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20262月4—13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20264月12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九、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2026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七)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八)各考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姓名错误等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点提出申请修改,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准考证照片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过分美化准考证照片,请勿使用海马体“最美证件照”

考区、考点报名咨询方式

1.省直考点、南昌考点:0791-86827029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南昌市民德路237号健康产业科

2.九江考点:0792-8585591九江市健康促进中心能力服务科,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5楼C530室)

3.上饶考点:0793-8209450上饶市卫健委行政服务科,上饶市广信大厦西楼

4.抚州考点:0794-8235210抚州市医疗服务指导中心,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5.宜春考点:0795-3222325宜春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918室

6.吉安考点:0796-8226389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楼809

7.赣州考点:0797-8169036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号

8.景德镇考点:0798-8509171景德镇市卫健委人事科,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1栋楼509室

9.萍乡考点:0799-6879141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六号楼1915室

10.新余考点:0790-6441397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楼1205室

11.鹰潭考点:0701-6216996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经济大厦D725

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以及电力、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关于做好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pd

附件1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网报号:用户名:

验证码:确认考点:

条形码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证件类型


民族


证件编码


联系方式


报名情况

上一年度档案号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学制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


申报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者,如证件号码与上一年度不一致,须向考点申请合并成绩处理。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二)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复印件;

(三)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查验结果:

1.2002年后毕业取得学历提供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学信网验证码有效期要求在20261月底前有效;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关系考生报名时无法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考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应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2000年前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000年及以后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江西教育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zzs.jxedu.gov.cn/zzquery)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考级别中有从事医疗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省内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打印),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不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考点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统一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为203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申报护理学中级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3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申报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为203及护理学中级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3还须提交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

(七)民营医疗机构报名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八)其它需要申请人补充的原件辅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报名点初审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

(二)资格复审及审定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和相关证件进一步确认,需要提供原件的在审核完毕后原件退还给报考人员。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16

眼视光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10

血液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393

眼视光技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