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重要提醒】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已开启!这份公告请收好→

2026/01/07 6.6k 阅读 290 点赞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 年12月31日前在鹰潭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已注销或被吊销的除外),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年报将继续实施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事项一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多报合一”。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海关年报事项: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

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

13.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1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新增: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按股分红总额三项信息);

4.开设的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9.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生产经营信息;

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3.联系方式等信息;

4.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报告内容

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情况;

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j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登录,逐项如实填报。

(二)微信公众号填报

关注“鹰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监管互动】选择【年报入口】即可填报。

(三)纸质年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填报,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按要求逐步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以企业为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依次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报送完成后,可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

提交并公示后,如发现部分内容填写错误,在6月30日前可登录年报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

六、法律责任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照法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逾期未年报经营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七、注意事项

1.尚未报送公示2024年度及以前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须与2025年度报告一并完成并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消除经营异常状态。

2.特别提醒: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经营主必须报送2025 年度报告。

3.联络员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应本着对自身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仔细核对各项信息。2025年6月30日24时年报系统修改功能关闭。建议尽早完成年报,避免后期网络拥堵影响报送。

4.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按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警惕不法分子以电话、短信、微信、非法链接、到付快递、冒充中介等方式实施的“年报诈骗”,切勿向任何不明账户支付费用。

八、咨询电话

贵溪市市场监管局:0701-7187197

余江区市场监管局:0701-5881337

月湖区市场监管局:0701-7072892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0701-7112360

龙虎山市场监管局:0701-6656315

信江区市场监管局:0701-7112322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0701-711260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