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鹰潭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告知书

2022/06/15 9.9k 阅读 112 点赞

关于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鹰潭市范围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双“一号工程”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维护我市正常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劳动者社保权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现提示如下:   一、请各企业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参保的自觉性,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克服短视行为,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提高社会信用度和市场竞争力。二、已注册成立且已招用员工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对未参保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推动应保尽保、应交尽交。三、为企业提供“不见面”经办服务。为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社会保险申报已实现全程网办,企业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增减、工资基数申报、社保证明打印等业务。 四、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办事授权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五、2022年社保惠企政策有:1.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减半,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2.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工伤、失业保险缓缴费款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六、相关企业务于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参保登记,组织职工按要求缴费。

市本级:建设路四号社会保险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6222106、6266563

贵溪市:冶金大道社保中心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3790718

余江区:邓埠广场路2号社保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5891031

月湖区:西湖路89号 社保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622148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