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网护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江西省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三年攻坚方案(2025—2027 年)》及江西省总林长令第 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等文件精神,按照鹰潭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关事项印发工作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现对《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通知(送审稿)》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可向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
电话:0701-7112666
邮箱:zwc19770308@163.com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