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鹰潭市市本级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协议的公告 2026/02/13 3.3k 阅读 521 点赞 查看原文近期,鹰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到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鹰潭天洁路店主动解除医保协议的申请,详见下表。协议解除后,其发生的购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暂不予以结算。特此公告。机构编码定点药店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任地址解除协议时间P36069900206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鹰潭天洁路店汪婷李晓静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18-63号2026年2月3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