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鹰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鹰潭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公告

2026/03/10 5.8k 阅读 467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8号)要求,统筹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优化项目布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鹰潭市2025年度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21家,核准经营规模787380吨/年,有效经营规模750630吨/年,实际接受量135093吨,未超过全年有效经营规模量。

鹰潭市21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按区域分,其中贵溪市12家、余江区5家、月湖区4家;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种类分,其中综合类9家、医疗废物类1家、豁免类2家、小微平台3家、废矿物油收集类4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类2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