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鹰潭市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一、鹰潭市余江区星凯锐眼镜厂欠薪案
鹰潭市余江区星凯锐眼镜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622MABW76HRXD,法定代表人:余丽华,住处地址:鹰潭市余江区中童工业园区亨通路11号。经调查核实,该单位拖欠祝欣欣等12人工资合计人民币67685元,经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调,拒不接听电话,余丽华所卖货款和变卖设备所得资金未支付员工工资,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导致该单位员工就欠薪问题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22年11月28日,余江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该单位置之不理。2023年1月13日余江区人社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二、武汉市联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
武汉市联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67819832566,住处地址:黄陂区大潭原种场,法定代表人:陈福志;项目负责人:胡冲,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枣林村枣林湖24号。
经调查,该单位承建的某厂房建设项目拖欠夏县春等165人工资合计人民币1803302.7元。业主方在工程结束但未验收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拨付了工程款,因项目负责人未安排足够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导致农民工就欠薪问题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余江区人社局于2022年11月14日对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后,该单位逾期仍不支付。2023年1月13日余江区人社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