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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月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余江县呈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3/08/14 1.4w 阅读 448 点赞

月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余江县呈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月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

月劳人仲案字[2023] 58号 

余江县呈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杨军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申请书副本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

三、被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四、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另案处理。

五、在本案审理期间,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有权委托代理人、

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2023年8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