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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启动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2024/02/22 1.3w 阅读 242 点赞

关于启动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各区(市)人社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准确掌握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经营及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年检取消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91号)有关规定,全面启动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所有劳务派遣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单位”)。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

三、年度报告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登载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保缴费情况、行政处罚和奖励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公示情况等。

四、网上办理方式

1.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2.选择“单位办事”,点击“劳动关系”,找到“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事项,点击进入办事指南页面。

3.点击”网上办理”选择申报区划后进入业务办理流程。

进入办理流程后,劳务派遣单位依次完成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其中信息填写环节有自动生成报告书、统计表等功能。

4.人社部门经办人员登录”江西人社一体化信息综合系统”,登录网址:

5.进入后在左下角“待签领业务”栏目中找到要签领的业务点击并签领,签领完毕后进入业务受理界面。

6.选择受理结果,选好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办理。

注:选择“通过”办件正常办结,选择“不通过”业务不通过作废办结,选择“材料补正”业务会返回上一步材料上传环节。

五、有关要求

1.统一公示。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底前统一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2.随机抽查。根据监管需要,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所辖劳务派遣单位总数的20%,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在公示期内,发生投诉举报的,应及时核查。

3.依法处理。对拒不按规定填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的,或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存在虚假并经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有管辖权的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其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对存在违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地将抽查、核查和处理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2024年2月21日

关于启动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